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探矿权许可

   
  土地权属争议

      办事规程 流程图         
 
法律依据 (一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;
(二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》;
(三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;
(四)《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》;
(五)《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》(2003年1月国土资源部第17令);
(六)《关于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》(1995年3月11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土籍第26号);
(七)《湖南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〉办法》;
(八)其他相关法律、法规和土地管理规章。
收费依据:  
办理程序: 1、申请; 2、地籍科受理;3、调查;4、调解;5、处理;
办理要件:

1、土地权属争议申请人应与争议的土地有直接的利害关系,有明确的请求处理对象、具体的处理请求和事实根据;
2、申请人申请处理土地权属争议,应当提交书面申请书和有关证据材料;
3、当事人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土地权属争议的调查处理,委托代理人申请的,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、授权委托书应当写明委托事项和权限。
4、属于市局管辖范围:
(1)跨县级行政区域的;
(2)市人民政府、省国土资源厅交办或去有关部门转送的争议案件;
(3)娄星区、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辖区范围内与国有土地相关的土地权属争议。

办理时限: 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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